整治群租,光把板子打在大房东或二房东身上远远不够!他们选择这么做→
紧邻上海火车站、长途客运站,
地铁1、3、4、8号线
步行10分钟内均可到达,
还有17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、
4个大型菜场、3家医院
……
作为静安区唯一一个
不与外区接壤的“内陆型”街道,
芷江西路街道社区生活便利,
外来人口多且流动频繁,
生活成本相对较低,
在带来房屋租赁市场活跃的同时,
群租乱象也在辖区内
不可避免地出现并蔓延。
为了进一步破解群租治理难题,芷江西路街道创新运用“七步工作法”——即通过“巡查、发现、报告、录入、督办、查处、监管”七个步骤的相互衔接、形成闭环式工作模式,从而实现了对群租房从发现、整治到长效监管的全流程有效治理。
7月以来,
街道平安办牵头派出所、城管执法、
城运中心、市场所等部门
每天分4组开展整治,
累计排摸群租390户,
现已完成整治225户,
物业公司约谈劝退9户。
现在,
街道依然保持着每周15%-20%的
存量点位整治力度,
确保在“十一”前
完成第一轮全覆盖整治。
如何发现:
五巡查+三发现+五方报告
为了从源头预防群租行为的发生,芷江西路街道通过“七步工作法”中的“巡查、发现、报告”三个步骤,由物业、业委会、居委会、城管执法、派出所等部门联动配合,建立起群租整治快速发现机制。
首先,建立“物业日常查、业委会公约查、居委会楼组查、城管执法查、派出所定期查”的五巡查机制。
随后,启动“主动发现、被动发现、自动发现”的三发现机制,即在“五巡查”基础上,主动发现群租现象;
梳理市民热线、来信来访、媒体报道等渠道信息,及时收集核实居民等社会各类主体关于疑似群租现象的投诉举报,由居委会及时汇总至街道核实处理并答复举报;
同时,积极探索科技赋能的新途径,拓展精细化管理手段,针对网络平台上的招租信息,通过关键字段的搜索,自动发现辖区内的群租现象。
发现群租现象后,物业、业委会、居委会、城管执法、居民从各自角度主动上报,形成五方报告机制。同时,落实物业对群租情况的“首报责任制”;每个居委设立群租举报热;街道各部门和居民区均落实“首问接待”制度,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。
如何整治:
多部门“带图作战”合力督办
在受理群租上报信息后,芷江西路街道启动“七步工作法”的“录入”步骤,目前已明确要在1个工作日之内进行信息库录入 。
我们依托市精细办政务平台、‘社区云’信息平台等实现科技赋能,对各类群租报告、整治以及房屋出租的信息进行平台录入,并动态更新。”
街道平安办负责人韩大卫介绍,城运中心及时把城管执法、公安、市场、房管等部门的处置情况录入系统,通过信息数据汇总,在此基础上,街道梳理辖区《居住房屋出租清单》《群租点位清单》《重点点位清单》,汇总成《街道群租整治作战图》,整治队伍人手一张作战图“带图整治”。
针对录入的群租信息,街道建立了四项督办机制,形成督办合力。”韩大卫表示,这也意味着整治群租工作进入到了极为关键的第五步“督办”。
在督办过程中,城管执法部门针对群租当事人,责令其先期自行搬离,并对群租的二房东、租赁企业平台等开展调查,督办其整改,恢复房屋原来结构;
房管部门对物业企业进行督办,责令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群租整治;
派出所对群租二房东等具体行为人进行督办,对涉事二房东进行告诫、约谈,明确其法律责任,进一步督促其整改;
街道对所受理的群租投诉件,形成群租治理“一线同步工作模式”,即公安、城管执法、市场、房管等职能部门在现场同步取证、同步认定、同步告知、同步整治的联动执法,避免执法时间差。
此外,街道进一步明确群租整治督办的实效标准,即“恢复房屋原始结构”和“清除一切群租用品”,装备升级,新增电锯、切割机等,要求现场整治做到:
违法搭建的隔断彻底拆清、
高低床彻底拆清、
违法居住人员彻底清场。
以往的群租整治工作可能以平安办为主,现在街道相关科室、各个居民区、物业公司全部参与进来,是一场街道自上而下、全员出动的工作。”韩大卫表示,由多方协同共同吹响群租“集结号”的方式,可以更有力地形成督办工作合力的“拳头”效应。
如何处理:
明确查处制度,加大处罚力度
“七步工作法”中的第六步“查处”环节,进一步明确查处制度,即对经核实的群租,督办后仍不整改或者回潮的,将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查处,坚决消除安全隐患。
对于房屋业主,主要是告知和强调其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,提高业主的风险意识并督促业主依法依规行使房屋出租行为;针对具有违法出租房屋行为的租赁企业,将责令责任人立即整改,并依法从重给予1-10万元罚款。
同时,街道依法依规对履行发现、报告、制止等管理职责不到位的物业,责令整改并处罚款,一次性扣除其物业考核18分,对物业经理予以辞退,由企业更高级别的管理层人员接管。
对履行管理职责不到位2次以上的企业,经征询意见后通过业委会启动清退调整程序;
对不履职、不尽职的业委会人员依照相关程序予以调整,对群租整治工作落实不力的业委会,在规范化运作评价等各类评估考核中实行“一票否决”;
对在群租整治工作中落实不力,群租问题严重且整治成效不明显、反弹回潮集中的居委会,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,居民区书记、主任个人考核不得评优。
对连续两年群租整治工作考核排名末尾的居民区负责人实行“末尾淘汰”。
如何监管:
明晰各方责任,形成闭环监管模式
治理之后的监管更为重要,要形成闭环式监管,防止回潮反弹。”
韩大卫介绍,“七步工作法”中的最后一步“监管”环节尤为重要。多年实践证明,整治群租,光把板子打在大房东或二房东身上远远不够。因此,芷江西路街道要求租房“上下游”的各相关主体都应切实承担起应付的责任。
目前,街道已制作发放《致房屋出租人和租客的一封信》,对辖区内所有出租房屋的房东开展法律法规和法律责任教育,依法规范房屋出租出借行为。
经不断整治,已有4户二房东“闻风而逃”,将房屋退还业主;加强对房屋承租人的法律教育引导,告知其非法租用房屋的风险和安全危害,劝阻制止其参与群租行为,引导租客通过正规途径租赁房屋。
作为群租中的重要一环,辖区内的房屋中介机构以及网络出租平台等,也被戴上了“紧箍咒”。街道目前定期约谈辖区内的房屋中介机构,每月上报机构房屋租赁信息,建立异常波动信息预警机制,对以同一主体租赁多套房屋的情况及时预警,并上报市场监管部门。同时,召集美团、安居客、去哪儿、自如、携程、58同城等网络出租平台负责人沟通会,签订《网络平台承诺书》,约束各平台承诺相关制度。
此外,街道还压实物业公司监管主体责任,将物业从“要我管”转为“我要管”。目前,街道已完善《物业达标考核方案》、制定《芷江西路街道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重大事项发现、告知、劝阻、制止、报告工作导则》,明确主体责任,将群租治理工作成效纳入物业达标考核,对整治点位回潮的物业一票否决,未及时发现和上报群租累计3次的物业一票否决。同时,与已经全部完成整治的小区物业签订《群租整治结果交接书》,要求物业履行防范回潮相关制度。
如今,芷江西路街道的各个居民区,也通过宣传横幅、张贴告示、业主微信群、微信公众号、播放警示片等形式,全方位多渠道宣传群租房安全隐患及相关法规政策,不断提升居民、业主的安全防范意识,将抵制群租纳入社区公约,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打击群租现象的氛围。
芷江西路街道表示,通过“七步工作法”整治群租乱象,力争到2021年年底遏制住群租的发展势头;2022年将群租问题的发生率控制在5%,实现动态“无群租”;2023年基本实现“无群租”,年底从根本上形成“无群租”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记者:彭旭卉
图片:彭旭卉
编辑:叶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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